第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独特的自然地理优势,塑造和维护与海岸地质地貌景观相协调的海滨城市风貌,推动形成山海港岛城一体的旅游格局。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