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促进/第一节 山海旅游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发挥独特的自然地理优势,塑造和维护与海岸地质地貌景观相协调的海滨城市风貌,推动形成山海港岛城一体的旅游格局。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