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十五条已修改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在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辖区内工作、居住的代表,到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参加代表活动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