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在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开展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