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和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