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