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后,制定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