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环境优美、清洁卫生的城镇和村寨。

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