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环境优美、清洁卫生的城镇和村寨。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