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煤炭燃用第十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燃煤发电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未达到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在用燃煤发电机组,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造。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