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煤炭燃用第十八条有效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不得超标准、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