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海上风电企业应当履行建设和运营海上风电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根据需要,制定应对火灾、污染等突发事件和台风、雷暴、龙卷风等恶劣天气以及海上逃生救援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海上风电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