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外,对属于地方税收需要减免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减免。

自治县因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税收减免政策造成财政减收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报请上级国家机关给予补助。

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