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享受国家和省、市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和其他方式的照顾。

自治县因执行上级国家机关调整工资、增加津贴等政策增加财政支出的,享受上级财政给予补助的照顾。

自治县享受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各项补贴。

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