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约用水工程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的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产品,支持节约用水技术研发,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