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发布文物保护公益广告。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志愿服务活动,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提供指导和支持。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