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损害文物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