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