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三章 任免程序第二十六条有效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死亡的,其职务自然终止,由提名机关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