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免疫与登记第十三条有效本市养犬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重点管理区养犬实行登记、年检制度,一般管理区养犬实行备案制度。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