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第十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做好有关养犬管理和养犬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