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发现违法的不文明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