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发现违法的不文明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