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科学技术水平。防治措施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