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健康促进与监督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爱卫会可以聘请爱国卫生监督员。爱国卫生监督员在指定区域内检查、监督、指导爱国卫生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提出表彰或处理的建议。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员的监督检查,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