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治理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和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