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治理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应当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加强管理,符合卫生标准。景区、公园、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和宾馆、饭店、娱乐休闲场所等社会服务单位的厕所应当在对外服务时间免费向公众开放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无故停用。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