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民应当遵纪守法、明礼尚德,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