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鼓励开展“好人成名人”活动,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