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城市管理或者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职责依法实施,或者由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