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本市建立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对列入本市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的保护,实行生态补偿。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