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本市鼓励种植业采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生物防治、节水灌溉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防止污染水环境。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