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禁止在农业种植中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灌溉,禁止利用有毒有害的污泥做肥料,禁止违反规定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