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推动工业园区建设,通过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