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水污染共同防治第三十二条有效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辖区内船舶污染水体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