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基槽验线合格施工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拆除。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