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在村庄规划区内使用集体土地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住房建设和工业、商业等经营性建设的,应当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