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学校举办者应当依法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费用和其他必要条件,监督、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