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行政管理职责第三十六条有效燃气、电力、通信、供热、供水排水等单位,应当按照职责负责学校周边地下管线井盖的检修、检查,保证其完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