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九条有效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做好本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加强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协作,面向社会,积极开展推广农业技术的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