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街道功能定位、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等因素,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推动人员力量向街道办事处倾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