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街道功能定位、区域面积、人口规模等因素,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推动人员力量向街道办事处倾斜。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