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等群众性自治活动,指导推动居民委员会制定、完善居民公约,不断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