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四章 公共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引导和支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街道办事处应当统筹协调辖区内单位向居民有序开放文化体育、生活服务、养老助残等资源,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活动。辖区内有条件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