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传播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和公民,依法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收集、整理和研究,并对其成果给予保护。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