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名录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库,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小组,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对拟列入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和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