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