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五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保持和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地方法规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