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九条有效广播电视的播音、节目主持、采访等和影视制作、文艺演出,必须使用普通话。影视、戏剧的字幕及其他公示性文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方言的,可以使用方言;播音用语确需使用方言的,必须经省广播电视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