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与优待第二十四条有效医保、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落实医保慢性病和特殊病用药目录的规定,明细社区和乡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建立慢性病患者门诊长处方机制,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用药和异地医保购药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医疗救助。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