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家庭保障第十条有效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