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扒鸡产业发展实际,引导扒鸡产业聚集,壮大产业规模,规划建设扒鸡产业园区,培育建设扒鸡特色小镇。

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