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规划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立项、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