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发挥投资、税收、价格等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合理利用固体废弃物研究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在安排使用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时,应当加大对开发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支持力度。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